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监事长 潘跃龙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方向盘,决定着企业发展的方向与成色。在全面依法治国纵深推进、能源安全新战略持续落实、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构建的背景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仅是治国理政的根本遵循,也是规范社会行为、理顺社会关系的基本方式,更应成为能源电力企业领导干部校正政绩导向、规范经营管理、守住安全底线、防范廉洁风险、保障企业行稳致远的重要支撑。
能源电力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兼具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公共性等多重属性。行业特性决定了领导干部必须把法治理念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才能有效防止政绩观跑偏、工作作风飘浮、发展眼光短视等问题,坚决守住廉洁自律底线,防止滑向违法乱纪的深渊。
从重规模速度转向依法合规、质量效益,以法治校准发展方向
能源电力行业投资规模大、项目周期长、社会影响广。领导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法治是界定权力边界、明确发展红线、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标尺。要防止为追求装机容量、投资增速、项目数量等显性指标而越权决策、违规审批,坚决杜绝未批先建、边建边批、先上车后补票等违法行为。
电力项目往往涉及土地、环保、能评、安评、并网、电价、招投标等诸多法律约束,只有坚守法治底线,任何一个环节失守,都可能把“急功近利”的表面成绩演变为损害企业长远发展的风险隐患。真正的政绩,应当是对法律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统一,推动企业发展从单纯追求规模扩张,转向在法治轨道上实现质量、效益、安全、绿色的有机统一。
从习惯变通转向严守程序规矩,以法治规范权力运行
当前,能源电力企业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明显增多。越是在改革攻坚期,越要强化程序意识、规则意识和证据意识。特别是在电网投资、电源建设、物资采购、资金运作、资本运营、资产重组等关键领域,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健全合法性审查、合规管理、风险评估、集体决策和责任追溯机制,以严密程序约束随意决策,规范权力运行。
企业要特别警惕以“改革突破”“特事特办”“提高效率”为名规避法定程序、绕过监管要求、弱化内控约束的错误倾向,坚决杜绝“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和“拍脑袋决策”“一言堂决策”等问题。尤其在电力安全生产、电网调度运行、电力交易组织、用户服务保障等具有特殊法律要求的领域,更要严格依法办事、按章操作、留痕管理,切实防范法律风险、经营风险和舆情风险。
从隐患积累转向本质安全和廉洁从业,以法治守住发展底线
法治思维本质上是底线思维。对于能源电力企业而言,最关键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生产底线,二是廉洁从业底线。依法用权、依规办事,能够从源头上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有效防范招投标、工程建设、燃料采购、设备选型、外委外包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避免“项目建起来了、干部倒下去了”的教训重演。
能源电力行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是守护安全的生命线。在处理工程建设安全、电网运行安全、设备质量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等问题时,必须以法治方式压实责任、规范管理、闭环整改,绝不能以“抢工期”“赶进度”“保任务”为由降低安全标准,绝不能靠“压责任”掩盖隐患、靠“瞒问题”规避问责。唯有依法守住安全生产和廉洁从业两条底线,才能让企业发展成果经得起法律、实践和历史检验。
从短效突击转向制度治理和长效治理,以法治保障基业长青
能源电力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外部约束多,客观上容易形成“一届班子一届思路、一个阶段一种打法”的惯性。法治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期性,正是克服人治弊端、防止“翻烧饼”现象的治本之策。
企业要依靠公司章程、治理规则、合规制度、内控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改革做法和政策要求固化为制度成果,避免因主要负责人调整导致战略摇摆、项目停滞、工作反复。要高度重视能源法、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监管规则、行业标准的贯彻落实,推动企业治理全面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领导干部要把更多精力放在打基础、利长远、增后劲上,把发展重心聚焦于法理体系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科技创新支撑和安全稳定保障等长期价值维度,真正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政绩观。
从借口变通转向依法履职、担当善为,以法治强化责任落实
权责法定、权责一致、权责对等,是法治企业建设的基本要求。能源电力企业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责任重于泰山。要健全完善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科学划定责任边界、规范问责程序,旗帜鲜明地为依法履职者撑腰、为担当作为者负责,引导干部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要坚决破除“为了发展可以突破法律红线”“为了保供可以降低合规标准”“为了改革可以简化必要程序”等错误认识,坚决防止以“特事特办”“应急需要”为借口搞随意变通、突破底线、触碰红线。要鲜明树立“依法合规就是最硬的业绩,安全稳定就是最强的担当,防范风险就是最实的贡献”的工作导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责任在制度中落实,让担当在法治保障下充分释放。
法治,既是能源电力企业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的“定盘星”,明确价值取向;也是规范权力运行的“紧箍咒”,划定行为边界;更是履职尽责的“护身符”,保障行稳致远。面对能源转型、电力市场化改革、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等重大任务,行业领导干部只有把法治思维融入血脉,把法治方式贯穿履职全过程、把正确政绩观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才能真正做到依法用权、依法治企、依法保供、依法促发展,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扎实政绩,为能源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