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

2026-03-20

《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


工信部联节〔2026〕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能源局


2026年2月13日


  附件:《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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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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