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五部门联合印发《重点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归口管理、牵头编制的《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因子测算方法 全国电力平均》等13项电力碳足迹国家标准纳入《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依据“十五五”规划纲要关于“推动健全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要求,聚焦能源、原材料、消费品、机械装备、交通运输工具五个重点方向,统筹规范产品碳足迹标准编制,推动实现产品碳足迹标准边界清晰、方法协同、数据衔接,统一协调产品碳足迹因子技术要求,保障国家标准技术口径一致,提升标准编制的规范性与协调性。
此前,中电联已发布实施《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燃煤发电》等9项电力碳足迹团体标准;今年7月,《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水力发电/核能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等第一批7项电力碳足迹国家标准已获批发布,形成了“急用先行”团体标准先行、成熟适用后转化为国家标准的工作路径,符合《行动方案》“加强与产品碳足迹团体标准推荐工作的衔接”要求,也为本次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奠定了工作基础。
本次新增纳入研制清单的6项国家标准,分别为《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因子测算方法 全国电力平均》《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因子测算方法 省级行政区域电力平均》《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生物质发电》《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输配电》《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电化学储能电站》《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抽水蓄能》,补齐了生物质发电、输配电、储能以及全国/区域电力平均等标准缺口,丰富和完善了能源行业电力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标准体系和电力碳足迹子标准体系,对进一步规范基础能源碳足迹量化、支撑上下游产业链碳足迹管理发挥着重要作用。
下一步,中电联将严格落实《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持续完善电力碳足迹标准体系,有序推进全国电力平均、省级行政区域电力平均、生物质发电、输配电、电化学储能、抽水蓄能等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同步推进国内标准成果向国际标准转化,持续提升中国电力碳足迹标准规则的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